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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通知

来源: 发布人:郑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1-17 00:00:00

飞院党发〔2018〕33号

关于印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通知

各分院、二级学院、院直、修理厂、通航、公安局、模拟中心、后总党委: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学院此次印发的实施细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五年来学院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改进调查研究、联系指导基层、简化接待工作、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加强出差管理、加强培训管理、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等十个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更加注重贯彻落实的严肃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要更加严格地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本实施细则,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联系方面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学院。

中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关于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民航局党组印发的实施办法及四川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进学院作风建设,立足新起点呈现新气象,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调研制度。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除一般性考察调研外,每人每年到教学训练一线调研不得少于15天,应结合分管工作,重点抓住1-2个具有学院全局性、综合性、普遍性的问题,事先提出调研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调研,切实增加计划性和目的性;重大调研结束后,应向学院党委写出报告;调研报告不仅要反映调研发现的问题,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加强调研统筹协调,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单位、一个点调研。

2.注重实际效果。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要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紧围绕调研主题,深入实际,深入教学训练一线、深入师生员工,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单位(部门)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单位(部门)去调研解决问题。提倡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开展调研。调研工作要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汇报要讲真话、报实情。班子成员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对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反馈说明;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切实发挥调查研究服务决策、解决问题、推动安全、发展、改革、稳定的作用。

3.减少陪同人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考察调研,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不搞层层多人陪同。

4.严格控制调研用车。坚持轻车简从,出行尽量安排集体乘车,减少单独乘车,不使用警车开道。

二、联系服务基层

5.指导推动发展。深化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参加联系单位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督促指导所联系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民航局党组和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6.解决难点问题。协调解决联系单位重大疑难问题。对联系单位实际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多年未解决的突出疑难问题,要与联系单位共同分析、商议,协调解决。

7.规范检查活动。严格规范学院对基层单位的检查。实行年度计划和备案制度,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严禁未经批准组织各种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提倡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合并检查内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检查质量。

三、简化公务接待

8.规范接待工作。学院领导班子到基层调研、出差期间,不安排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和安排电子欢迎屏,不列队迎送,不摆放花草,不安排超标准房间,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接待单位有内部食堂的,安排在内部食堂用餐;没有内部食堂的,可安排在当地家常菜为主的桌餐。要严格执行《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飞院发〔2017〕27号)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控制陪餐人数和食宿标准。

四、精简会议活动

9.减少会议数量,严格会议审批。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各职能部门召开的会议,应严格执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机关会议管理办法》(飞院发〔2017〕230号)相关规定,统一由学院办公室审核。未列入会议计划的,非紧急、重大事项,不得召开。内容接近、时间靠近、参会人员相同的会议合并召开或持续召开。各类表彰活动,一般不召开会议,以文件形式下达。严格执行《民航局规范庆典、展会、研讨会及论坛活动管理办法》,严禁擅自以学院名义举办各种活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出席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出席。

10.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地点。严格执行学院会议管理办法,一类会议会期2天,人数不超过300人,二类会议会期1天,人数不超过150人,三类会议参会人员视会议内容而定,一般不超过50人,会期半天。会议均应在学院院部或院内单位内召开,确需在院外召开的,必须经学院主要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批复执行。所有会议均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召开。严禁以召开会议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

11.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等现代信息手段召开会议,提高会议效率;控制电视电话会主会场和分会场规模,坚持就地就近,一般不邀请外地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搞成工作汇报。精简会议材料,不发放已印发的正式文件。

12.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学院及机关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飞院发〔2016〕106号),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会议用餐只安排工作餐,不得宴请与会人员。不安排会议举办地的参会单位人员用餐。会场布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一般不安排合影留念。除特定会议外,不统一发放会议文件袋(包)、笔记本、笔等用品。严禁超标准、超规格安排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游览、参观等活动,严禁发放纪念品。学院及学院机关部门经批准举办、承办国际会议,按照《民航系统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规定》、《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72号)管理。

五、精简文件简报

13.严把发文关。发文需经过充分论证,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由机关部门发文或机关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以学院名义印发。各单位各部门对文件简报的制发、报送和格式应严格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飞院发〔2018〕60号)相关规定,不达标准不得上报或下发。

14.减少发文数量。以学院名义发文,要加强统筹、从严把关。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减少临时性发文。对未列入发文计划的项目,一般不予发文;确需发文的,要按照一事一报原则向学院报批。公开发布的文件,电子公文流转系统(OA系统)发送的文件,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15.提高质量时效。要进一步加强文电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完善前置审核机制,切实做到优质高效。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突出政治性、思想性、专业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严格控制篇幅,部署学院全局性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6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充分利用电子公文流转系统(OA系统),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及时、认真处理收到的文件资料,逐步实现文件资料网络传输及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六、加强出差管理

16.加强计划控制。学院领导要严格管理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出差。公务出差要严格执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务出差审批及报销管理办法》(飞院发〔2016〕106号)的相关要求。

17.合理安排出访。科学制定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和年中调整计划,严格按计划审批执行。出访根据任务需要安排,因事定人,不轮流安排出国(境)。不安排无实质内容和照顾性的出访。禁止组织“团外团”或拆分组团、分别报批等,禁止安排无关人员跟随或分行,禁止无外事任务“搭车”出访。出访期间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访,严禁向学院所属企业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外方所赠礼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8.遵守差旅规定。严格执行学院公务出差规定,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严格执行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差旅费管理制度。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住宿的,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食宿费用。

七、加强培训管理

19.严格培训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培训班应优先选择民航系统培训教育机构进行。严格执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规定》(飞院发〔2016〕71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单位组织开展的自愿性培训项目,不得以学院名义下发培训通知。

20.严格控制出国(境)培训。严格规范举办或参加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不得将参加出国(境)培训作为福利待遇,凡是与培训学习内容无关或不符合出国(境)培训条件的干部一律不得参团培训,坚决杜绝一般性、照顾性、重复性培训。严禁以培训为名组织公款旅游,不得擅自更改既定教学方案和行程安排,不得组织既定行程以外的对外交流活动。个人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学位、勋章和荣誉称号等,需事先报学院批准。

21.提高培训实效。坚决杜绝培训期间安排其它活动,不向培训承办方提出任何与培训无关的要求。严禁在培训期间用公款轮流宴请,不得用公款聚集游览,更不得用公款到异地参加宴请。培训结束后,必须向培训主管部门提交高质量的总结报告。

八、改进新闻报道

22.简化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工作会议或活动不做报道。重点做好涉及学院整体工作部署、重要政策法规、重大工作安排部署以及有重要导向和影响作用的会议、活动的报道。突出宣传学院、宣传基层的新闻报道,增强宣传效果。

23.规范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的新闻报道,要多反映基层、师生员工关心的实质性内容,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学院领导考察调研,一般不安排随行记者,院报发文消息按采访报道有关规定执行。

九、励行勤俭节约

24.严格执行工作和生活待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坚持勤俭办事,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待遇规定。学院领导出差、出访、休假,要严格执行民航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7〕3018号)相关要求和学院相关规定,及时做好报备工作。

25.带头廉洁自律。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不准向管理及服务对象索要参加出国培训、考察等名额;不准通过学院所属企业安排私人活动,转嫁、摊派和报销经费;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不准利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不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不准用公款安排私人宴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制度。

26.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27.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规定。加强经费支出审批和报销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压缩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十、加强督促检查

28.学院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学院党委。

29.学院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按民航局党组要求,上报学院执行情况。学院纪委(监察处)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教风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经常性教育和日常提醒,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处置,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0.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3月12日印发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飞院党发〔2013〕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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