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

打铁人必须身板硬

来源: 发布人:郑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3-11 00:00: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饶志农 口述 杨特团 陈霓 整理

饶志农,福建省长泰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查处多起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2017年10月受到福建省纪委嘉奖。 陈霓 摄

我大学学习的是审计专业,1993年8月大学毕业后,考入长泰县审计局。其间,经常被抽调到县检察院、县纪委协助办案。2010年8月,我被提拔担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正式踏上了纪检监察工作之路。

2015年8月,长泰县纪委在县直机关统一设立派驻纪检组,我被任命为长泰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四纪检组副组长。第四纪检组联系20多个单位,要在日常监督中及时发现驻在单位的问题,并不是那么容易。我的感受是,要走出办公室,做到眼到、脚到、心到,在调查走访中发现问题。

记得有一次,我到一家文化单位走访,发现该单位角落一间铁皮屋大门紧锁,询问里面放着什么,工作人员却支支吾吾。多年纪检监察工作养成的职业敏感,让我感觉事有蹊跷。工作人员打开门后,我发现屋里堆满了钢材。文化单位怎么会存放这么多钢材?后续调查发现,该单位经理蔡某利用职权,将这间屋子免费给其儿媳妇经商当仓库。最后,蔡某受到党纪处分并补缴租金。

从那时起,我养成了不打招呼,一有空就到驻在单位走走的习惯。我相信,无论手段如何高明,只要违规违纪,难免会留下蛛丝马迹。发现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沉下去、多留心。在一次例行检查中,我发现某单位有一张蹊跷的用餐发票,开票日期在就餐前三天。顺藤摸瓜,我们很快查实了该单位虚开发票滥发补贴的事实。

当时虽然办的都是小案子,可查了群众身边的“蝇贪”,得到群众认可,我就觉得自己办对了。后来,我经手的案件越来越多,陆续查处了某单位负责人姚某公车私用、某村党支部书记薛某挪用扶贫资金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

2017年年初,我转任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平日里多以查办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为主。实践中我认识到:查清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固然重要,但也要重视做好信访结果反馈。

举报人刘某因长时间无法取得自己的土地补偿款,便认定是镇村干部动了手脚,向县纪委寄来举报信。我经过多方调查核实,发现刘某反映的内容查无实据。可刘某对反馈不满意:“我不信!除了他们没别人。”为打破僵局,我登门拜访刘某,真诚倾听他的诉求,引导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土地补偿中涉及的经济纠纷,并帮他联系律师,为他提供建议。最后,刘某在信访回复书上签下了“满意”,还拉着我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谢。

“打铁人必须身板硬。”2017年底,县监委成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明显感觉自身知识水平急需提高,便如饥似渴地加强学习。

学好是基础,用好才是关键。去年10月,我发现手头正在初核的两个案件中涉及的违纪款迟迟未上交。督办时,相关单位却以“违纪款涉及退休和已调离人员,追讨难度大”为由,讨价还价。彼时,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已将违纪款上交情况与定性量纪明确关联起来。

“不能放任对方在违纪路上越走越远!”当天下午,我来到该单位,与党员干部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有关条文。两天后,该单位便将违规发放的慰问款9.2万元追回并交由县纪委监委暂扣。

改革中,我的执纪理念也不断发生变化。在近期查处一起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时,我们在扎实做好外围调查工作的同时,通过政策感召和组织关怀,引导违纪人员迷途知返。一名涉嫌充当“保护伞”的干部主动前来投案。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工会应建未建、应换届未换届等问题,导致违规发放福利等情况,便及时向县总工会发出监察建议书,建议开展全面清查,做好基层工会组建和换届工作、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享有符合规定的正常福利待遇,赢得了干部职工点赞。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监察体制改革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我将坚持细处着眼、小处着手,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打铁的人。

(饶志农 口述 杨特团 陈霓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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