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立案查处14人,其中涉及处级干部4人,涉案金额达8000多万元……目前,这起梅江区江南新城项目建设中的涉土腐败窝案串案告一段落。回首长达数月的审查调查经历,我发现此案突破的关键竟是一张并不起眼的银行转账单。
事情要从对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谢东安的举报信说起。
去年2月初,广东省纪委转办了反映谢东安有关问题线索的举报信。这并不是第一份反映谢东安的举报材料,去年1月以后,市纪委监委先后收到近30封反映谢东安及有关人员关于市土地储备中心、江南新城征地拆迁项目等方面问题的信件,同时收到省委第九巡视组转办、市委巡察组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
按照要求,我所在的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谢东安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然而,在我们启动核查工作之前,谢东安就已经与相关人员订立了攻守同盟。因此,我们与谢东安的谈话了解并不顺利,便在外围调查了解方面下功夫,以期锁定关键证据。
调取谢东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有关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走访知情群众、企业……终于,我们在一张银行转账单中发现了端倪——
2010年12月30日,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以“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名义,将300万元划到陈某某名下,陈某某又于2011年1月7日分三笔将300万元重新转存回市土地储备中心。征拆户收款人陈某某与市土储中心的出纳陈某某重名,且钱仅隔一个星期又回到了市土地储备中心账户,这很不正常。
随后,经进一步核查了解,我们发现2010年至2012年,谢东安先后3次指使陈某某与市土地储备中心计财部长,通过虚造“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和“房屋拆迁补偿款”,套取公款1503.78万元存入陈某某的农业银行鸿都支行账户,为该行完成季度揽储任务。
从此处突破,谢东安挪用巨额公款的违纪违法问题逐渐浮出了水面。同时还发现其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根据初核情况,我们按程序对其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谢东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审核把关不严,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嫌违法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虚构办公大楼漏水等维修工程、公益宣传等项目,套取公款供个人使用,在土地置换、房屋征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
在严格依法收集证据的同时,审查调查组还对其耐心教育,用党章党规党纪、理想信念宗旨做其思想政治工作,让他真心认错悔过。最终,谢东安交代了有关违纪违法事实。谢东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已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顺藤摸瓜,我们还发现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沈京、梅江区委区政府原正县级干部(已退休)张茂先、梅江区政府副区长李明华等人利用职权为他人提供便利,并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梅州市委同意,报广东省纪委监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其他10余名涉案人员采取调查措施。历经9个多月时间,查清了这起涉土腐败窝案串案。(作者陆雄单位:广东省梅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