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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来源: 发布人:郑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4-07 00:00:0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4-06 06:30

近日,成都市纪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新都区石板滩镇农发办原主任周洋金履职不力问题。2011年至2014年,周洋金在审核5家合作社申报的土地流转、蔬菜基地建设等农业补贴项目时,未按规定对申报土地流转面积进行实地测量,仅采用目测方式予以认定,导致国家惠农补贴被骗取137.68万元。2018年3月9日、2019年1月3日,周洋金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造成的137.68万元经济损失已全部追回。

2.郫都区环保局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黎宗华工作作风漂浮问题。2018年3月23日,郫都区唐昌污水处理厂发现进水浓度超标后,以电话形式向区环保局执法大队报告。黎宗华作为区环保局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唐昌片区环保执法负责人,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接到报告后,未将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污染问题情况及时上报,也未采取有效措施持续跟踪进水数据,污染源监督排查流于形式,工作失职失责,导致环保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造成环境污染和不良影响。2018年10月,黎宗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邛崃市桑园镇向阳村村委会主任李飞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2月初,群众胡某联系向阳村,希望从红旗水库放水灌溉其柑橘果园。因工作中的矛盾,李飞置胡某的诉求于不顾,不愿单独为胡某开展沟渠清淤及放水工作,迟迟未安排人员开展相关工作。直到2018年2月底,在村支部书记的协调下,李飞才帮助协调到灌溉用水。李飞对群众生产中应解决的问题未及时解决,漠视群众诉求、刁难群众,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6月,李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崇州市白头镇高笕村村委便民服务员冯仲全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高笕村村民委员会举行换届选举,按照选举办法要求,候选人必须在3年内未受任何刑事处罚、且未出现过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时任选举委员会成员冯仲全具体负责候选人资格的审查登记工作,但其对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没有认真审核候选人资格,未发现李某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处罚款的情况,导致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李某被确定为候选人并当选村委会委员,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2月,冯仲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某被责令辞职。

5.金堂县赵家镇天星洞村党总支书记王长兴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问题。2018年4月3日,王长兴从金堂县信访局将上访人员柯某接回家后,在为其办理住房问题过程中,态度十分生硬,并用极其恶劣的语言辱骂柯某。王长兴作为天星洞村党总支书记,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方式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王长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成都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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