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纪委监委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1.海曙区高桥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李生建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等问题。2017年年初至2018年年初,李生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毛某赠送的礼品、消费卡,累计价值人民币1.12万元。此外,李生建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1月,李生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江北区房屋征收办法制督查科副科长章斌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6月,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征地拆迁办、旧城改造办)法制督查科副科长章斌、工作人员陈晓籁,盐仓社区居委会主任徐超(借调在中马街道拆迁办工作)等人,在市区某酒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王某宴请。同年7月,徐超等人再次接受王某宴请。2019年5月,章斌、徐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晓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镇海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洪小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至2019年春节期间,镇海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洪小伟先后三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陈某赠送的购物卡共9张,总计价值人民币9000元。2019年6月,洪小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4.北仑区春晓街道成人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乐天海违规组织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并接受宴请等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乐天海两次组织学校班子成员在新碶街道某饭店公款吃喝,消费公款共计7517元;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王某某赠送的香烟券、海鲜礼包等礼品,合计价值6000元。2018年8月,乐天海组织学校班子成员在九峰山附近某民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王某某宴请,消费1490元。此外,乐天海还存在其他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9年4月,乐天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5.鄞州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蒋一波违规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为其支付私人宴请费用等问题。2018年5月,时任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塘溪国土所副所长蒋一波,以请朋友吃饭为由,要求管理服务对象屠某为其在鄞州区某酒店预定包厢,并支付餐费。2019年1月,屠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蒋一波遂自行至酒店结清挂账餐费1800元。此外,蒋一波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8月,蒋一波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6.奉化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所原党支部书记、原所长杨培君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问题。2011年8月至2017年6月期间,奉化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以单位名义用下属三家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为全体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人民币195万余元,由时任单位财务股股长钱伟军负责经办执行。2015年4月至2017年7月期间,奉化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所时任党支部书记、所长杨培君,党支部副书记、副所长罗俊,党支部委员、副所长方斌、蒋伟瑜,党支部委员、总工程师孙军等班子成员,以考核奖形式分多次从单位“小金库”支出人民币84万余元予以发放。2012年至2018年每年春节期间,罗俊、方斌、孙军等3人分别向杨培君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和消费卡。杨培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月,罗俊、方斌、蒋伟瑜、孙军等4人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钱伟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7.余姚市陆埠广播电视站党支部书记李平利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9月,余姚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陆埠广播电视站党支部书记李平利办公用房面积达39.6平方米,严重超过规定标准,遂会同余姚市广播电视台党组要求该站整改。直至2019年1月,李平利仍未按要求进行搬离整改。2019年3月,李平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办公用房已整改到位。
8.慈溪市观海卫镇副镇长陈庆波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2017年3月,陈庆波参加由观海卫商会组织的赴云南腾冲考察学习活动,期间参观游览了腾冲国家火山地质公园等景点,参观游览费用由观海卫商会支付。2018年11月,陈庆波再次参加由观海卫商会组织的赴福建厦门考察学习活动,期间参观游览了永定土楼民俗文化村等景点,参观游览费用由观海卫商会支付。2019年8月,陈庆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9.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党支部书记徐为明等人违规组织国内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6月,宁海县西店镇凫溪村党支部、村委会以考察新农村建设为名,由村党支部书记徐为明、村委会主任徐松奎带领村党员、村民代表82人,借机赴江西旅游,具体行程中并无实质性考察内容,考察期间参观了庐山等景点。村监会主任徐群伟未能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对考察途中游览景点未提出监督意见,并参与部分景点游览,工作严重失职。考察团组全程共计产生费用1.2万余元(含景点门票费2380元)均在村账中开支,产生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6月,徐为明、徐群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松奎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违纪款项退回村集体。
10.象山县黄避岙乡塔头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董事长周斌权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5月,黄避岙乡“斑斓海岸”精神文明示范线工程项目启动,塔头旺村干部参与村级工程管理。2017年1月,周斌权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同意时任村监会主任黄财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董事长李永表和村文书林海莹等人提议,决定对黄财德、李永表、林海莹等村干部违规发放额外补助。事后,李永表、林海莹等人通过虚开挖机费形式套取2.4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补贴。此外,黄财德还存在虚报冒领个人报酬问题。2019年8月,周斌权、黄财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永表、林海莹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违纪款项退回村集体。
(宁波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