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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来源: 发布人:贺洪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2-04 00:00:0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2-04 14:37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1.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物资供应科原主任都泉驿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问题。2009年至2019年,都泉驿利用担任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科主任、采购部主任、采购维修科科长和设备物资供应科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医院的药品耗材供应、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人财物共计68万余元。2020年1月,都泉驿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双流区应急办应急管理科原科长陈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问题。2018年春节前至2019年2月,陈刚在担任区应急办应急管理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区应急办实施的“人联网环保大数据监测系统”等八个项目中为他人在项目询价、对接项目公司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9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50万元。2020年9月,陈刚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简阳市人民法院刑庭原审判员陈晓英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02年底至2003年初,陈晓英作为郑某甲受贿案主审法官,在该案开庭前,与郑某甲的弟弟郑某乙、辩护律师等人在简阳一农家乐吃饭,收受郑某乙给予的现金1万元,并接受其关于关照郑某甲的请托。2003年3月,陈晓英在违背事实、情节的情况下对郑某甲作出了从轻、减轻的错误判决。2006年9月至2019年3月,陈晓英在担任简阳市法院刑庭审判员期间,利用作为刑事案件主审法官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刑事案件被告人或其亲友、辩护律师给予的财物共计11.4万元。2020年2月,陈晓英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锦江区牛市口街道九眼桥社区党委书记褚火德长期将私家车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区内接受无偿停车服务问题。2017年7月至2020年2月,褚火德利用自己职务上的影响,在未向物业公司缴纳停车费的情况下,长期将私家车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区内,接受无偿停车服务。2020年7月,褚火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未缴纳的停车费已补缴。

5.成都市财政局原副巡视员孙自锦未经组织批准在社会团体、经济实体兼职并领取薪酬问题。2016年9月,孙自锦退休后接受四川省某促进会(民间社会团体)会长刘某的邀请,未经组织批准到该促进会担任常务副会长直至2018年3月。2017年7月,孙自锦接受成都某公司负责人王某的邀请,未经组织批准到该公司担任顾问,期间领取顾问费共计8.4万元。2018年1月,孙自锦辞去该公司顾问职务。2020年8月,孙自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成都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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