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七个不得” 设置“禁入名单”
“三大航”相继出台规定 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近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下发《关于规范“涉机、涉票、涉运、涉航、涉IT”等领域从业行为防止领导人员利益冲突的指导意见》,以“七个不得”规范集团各级领导人员行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骨干航空企业近期也相继出台规定,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加强日常监督。
东航集团在意见中明确,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及其投资经营的企业不得与领导人员任职企业及关联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往来,不得与任职企业及关联企业发生投融资关系,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在其分管的企业、部门担任领导职务或者从事重要岗位工作,领导人员不得介绍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及其投资经营的企业与业务对象发生经济与业务往来等。意见同时开列负面清单,紧盯把牢客货运销售代理、飞机发动机采购与维修、工程建设、海外站点管理等关键廉洁风险源,从制度上防止领导人员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与东航开展业务活动。
中航集团出台《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规定》,建立“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制度,将领导人员亲属所办企业列入名单,要求集团总部及各单位在开展相关业务前查询该名单,避免与禁止交易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对违反规定造成领导人员亲属所办企业与集团所属有关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责令视情况终止业务,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此外,中航集团将从事采购业务、客货营销、工程管理等关键岗位的人员纳入限制范围,禁止集团总部及各单位与关键岗位人员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连续3年组织营销系统开展排查,要求400余名党组直管干部对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自查,严肃查处领导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南航集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南航集团先后制定出台《严禁公司干部员工及家属、亲属、特定关系人从事或参与同类经营活动的规定》《关于禁止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与南航发生业务往来的规定》等规定,采取在合同管理系统设置“禁入名单”等方式,从管理上着力杜绝领导干部亲属所办企业与南航发生业务往来。
为切实管住“关键少数”“关键环节”,“三大航”近期动作不断。中航集团纪检监察组在重点对8个境外单位开展廉洁风险防控检查基础上,制订《中航集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指引》,推动防控举措落实落细。东航集团出台境外经营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北京新机场项目建设“廉洁工程”联动机制建设等指导性文件。南航集团组织各单位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制订《党组直管领导干部廉洁情况“活页夹”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实时动态监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