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楷模李夏同志生前是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荆州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荆州乡监察专员。
这里提到的“监察专员”是什么职务呢?一起了解下。
根据法律规定,乡镇一级不设立监察委员会。《监察法》第七条规定了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地方设省级监察委员会、市(地)级监察委员会、县级监察委员会,乡镇不设监察委员会。
监察体制改革旨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乡镇一级可以说离群众最近,为基层群众服务最直接,既然不设立监察委员会,又如何实现监督全覆盖呢?《监察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给出了答案。
《监察法》第十二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因此,县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所管辖的乡镇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监察委员会,并与本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和监察权,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从而在我们党和国家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惩治腐败的有效机制。在监察法中规定监察机关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正是从法律层面上将这一机制法治化、规范化。
显而易见,由各级监委派驻或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或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能够满足监察工作需要,保证监察委员会能够经常、及时、准确地了解分散在不同机关、组织和单位等的监察对象情况,使监察机关对于所监察的公职人员真正实现“看得见、管得着”,卓有成效地实施监察。
县级监察委员会向所管辖的街道、乡镇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可以单独派出,也可以几个街道、乡镇归口派出。派驻或者派出的组织形式,具体包括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专员。设置派驻、派出监察机构还是监察专员,应遵循实际需要,根据监察对象的多少、任务轻重而定。一般来说,地区、盟等地方的监察机构,可以采取派出监察机构的形式;对于街道、乡镇,可以采取派出监察专员的形式;而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等的监察机构,可以采取派驻监察机构的形式。
可见,监察专员是监察委员会派驻或者派出人员,有利于打通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向所管辖乡镇派驻或者派出监察专员,各地县级监察委员会对监察派驻制度进行了具体实践。
比如,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河南省延津县监察委员会向全县12个乡(镇)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并依据县监委的授权开展工作,实现对乡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再比如,今年6月初,4份监察建议书送达安徽省宁国市西津街道下辖有关社区。监察建议书的内容直指社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廉政风险点,并提出了具体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这批监察建议书就是来自宁国市监委派出西津街道监察专员办公室,也是安徽省宁国市新成立的监察专员办公室发出的首批监察建议书。据悉,在监察体制改革进程中,宁国市18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监察专员办公室,加强对乡镇“七站八所”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的监督。
需要注意的是,各级监委与本级纪委合署办公,县级监委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与本级纪委派驻或者派出到该单位以及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的纪检组,也应当合署办公。因此,县级监委派出或者派驻乡镇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
到此,我们知道,时代楷模李夏同志生前所任的监察专员,指的是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监察委员会,根据《监察法》第七、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向所管辖的荆州乡派出的监察专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冯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