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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 斩断招投标环节贪腐链条

来源: 发布人:贺洪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9-20 00:00:0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9-20 06:36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陈昊

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聚焦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入企走访、集中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挖掘问题线索。图为近日,崇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在崇庆街道在建工地收集企业意见建议。朱琳 摄

图为成都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研工程招投标相关工作。苏尧 摄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纪委监委联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系统治理联合检查组,针对秦建洪案暴露出的问题,对全区2019年以来招投标项目进行抽查。此前,因在当地数码城项目拆迁中伙同他人围标串标、从中收取好处费,友爱镇金台社区居委会主任秦建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被罢免其居委会主任职务。

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旨在通过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提高投资效益,但在利益驱使下,却有人将黑手伸向了工程招投标领域,搞起权钱交易、利益输送。

比选资料签名暴露围标“马脚”

今年3月,成都市郫都区纪委监委接到举报线索,反映友爱镇金台社区居委会主任秦建洪在郫都区数码城房屋拆除工程招标比选中,违规将工程承包给当地一家建筑公司,并收取好处费。

接到举报后,郫都区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一方面直接与秦建洪谈话,详细了解该项目招标比选的实施过程,一方面调取金台社区当时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资料,查找问题线索。

“这个工程是公开比选的,你们随便查,我个人绝对没有任何问题!”面对前来谈话核实的调查人员,秦建洪矢口否认。然而在调取的招投标资料上,调查人员却发现了蹊跷。

整个招标比选的资料,从表面看程序并无不妥:有三家公司参与了比选,从招标比选的公告,到比选资料中人员签名、报价、投票等都很齐全。但是,在三家参选公司递交的比选资料中,黄齐文的名字却出现了两次:在一份资料中,黄齐文是作为四川豪勋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郫县分公司的代表参加比选;在另一份四川鑫业建筑拆迁有限公司的比选资料中,黄齐文又作为该公司代表签了字。

“有可能是围标串标。”凭着多年的案件查办经验,郫都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杨建初步判断。调查组把黄齐文作为重点线索排查,发现黄齐文在2019年2月3日这天,分5次向秦建洪转账,共计5万元人民币。

“你跟秦建洪什么关系?为什么会给他转账?”

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黄齐文很快承认,这5万块钱是为顺利中标给秦建洪的好处费。这个看似公开透明的招标比选,其实不过是走个“过场”,实际都由秦建洪一手操控。

招标前提前串通,制作虚假资料合谋围标

随着调查的深入,工作人员发现,黄齐文和秦建洪之间的“交易”,从拆迁项目启动时便已开始。

2018年7月,郫都区数码城项目完成征地,友爱镇开始项目范围内的拆迁准备工作,其中涉及金台社区部分房屋。获知这一消息后的秦建洪找到镇政府相关领导主动请缨。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将涉及金台社区的房屋拆除工作委托社区居委会实施,但是要求将价格控制在28万元以内,并且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比选。

“如果真的公开招标比选,这笔钱秦建洪肯定是一分也拿不到,他作为社区居委会主任,是心知肚明的。”杨建说,但秦建洪身为招标比选的组织者,对比选的时间、范围、条件、标底等一清二楚。正是利用这一身份,他找到当地建筑商黄齐文,邀请其“合作”进行围标串标。

“这次房屋拆除的比选,是我在负责,你想做的话,就找个公司来参与比选,但是报价不能超过28万元。”对于送上门的生意,黄齐文自然乐见其成,并明确表示要对秦建洪进行感谢,秦建洪对此欣然接受。

按照秦建洪的授意,黄齐文找来三家公司参与投标。但是投标时,他一边作为四川豪勋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代表参加比选,所有的投标资料都由其签字,另一边也作为四川鑫业建筑拆迁有限公司的代表在授权投标委托书上签了字。

在秦建洪的关照下,黄齐文通过制作虚假招标资料,顺利让其挂靠的公司承揽该拆迁工程。而黄齐文特意制作的投标资料,恰恰成为案件突破的关键。

围标串标、拉拢专家,招投标利益链错综复杂

秦建洪的问题并非孤例,记者梳理发现,招投标环节背后各方利益盘根错节,容易滋生腐败。

“住建领域工程项目多、资金量巨大,而招投标作为决定项目承建方的把关环节,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成都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陈洪说,正因如此,一些权钱交易、利益交换问题往往发生在招投标环节,一旦原本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承建方中标,很可能会带来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后续问题。

从查处的相关案件看,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一些排他性条款、巧妙设定门槛为投标企业“量身定制”,是较为典型的一种利益勾兑行为。例如,在湖南省益阳市近日通报的沅江市2016年旱改水项目招投标违法犯罪案件中,时任沅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龚秋桂等人不仅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法企业老板串通一气,打造“私人订制”版招投标资格,甚至直接邀请内定老板参加相关会议,反复修改报名条件,刻意抬高招标门槛,要求投标人除缴纳保证金外,还须缴纳每个标段数百万元的投标响应金。

不仅在招标中做手脚,投标环节中同样存在串通投标、围标串标等问题。在龚秋桂案中,龚秋桂通过多方串通运作,在各标段均组织了3家以上公司进行围标。他甚至直接出面给相关公司打招呼,借用其资质帮助内定老板围标。在最后的实际竞标中,各标段均只剩下了内定中标公司和其安排的陪标公司。进场交易、组织专家评标只是走过场,结果早已分晓。

除围标串标外,还有些不法分子将目光投向参与评标的专家,通过发放各种名义的技术咨询费,与监管部门、业主单位的工作人员“培养感情”。在利益驱使下,少数参与评标的专家将政府赋予他们的使命当作敛财的工具,利用个人在评选中的话语权影响招投标结果。

小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廉洁风险需引起重视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评标专家受贿腐败问题日益受到关注,重庆、湖南等多地也通过制定“评定分离”、实施终身禁评等措施来遏制评标委员会的权力,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但在陈洪看来,当前对评标人员的约束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目前我们对评标专家缺少相应的约束措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少数不负责任的专家有恃无恐,将个人职责当作利益勾兑的筹码。”

除了要加大对城市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的监管力度外,对乡镇小微工程招投标环节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也要引起重视。

“村社一级的小微工程,资金量小,但是往往程序简单,很容易出现问题。”陈洪说,除了一些村干部对招投标规定、流程等缺乏足够了解,导致出现违规问题外,一些地方对乡镇小微项目工程的监督力度不够,也成为相关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

“从近年来查办的案件来看,在工程招投标领域,过程监督远比结果监督要重要。”陈洪表示,无论是招投标双方的权钱交易,还是评标专家的利益勾兑,问题背后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对招投标的过程缺少有效监督。“比如说,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实现了招投标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但问题在于,录入系统的是项目各环节已经完成后形成的文字材料,至于不同环节在推进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如何、发生了哪些问题,这些内容还需要通过制度建设进行完善。”

从严查处、推动整改,系统治理招投标领域贪腐问题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联合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推出“阳光回应·线上坝坝会”云直播。在节目现场,通过“视频短片+现场访谈+企业群众互动”的形式,针对资质审批流程、个人资质挂靠等住建领域热点问题,成都市和22个区(市)县住建部门有关负责人一一进行回应。

今年5月起,成都市聚焦工程招投标、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大处方、泛耗材”、人防工程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系统治理。其中,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联合制定《成都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将重点聚焦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部分评标专家素质不高,评标不公、不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中介代理机构市场管理混乱;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等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记者从成都市纪委监委了解到,为确保系统治理有力有序推进,市纪委监委通过工作提示、点对点反馈问题、定期通报、随机走访等方式强化精准监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系统治理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同时,对市级2019年以来招标的项目,要求招标人进行全面自查;市级行政监督部门通过资料核实、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核查。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单位已自查抽查近4000个标段1870个项目,梳理系统治理以来的项目问题台账205项。在此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还督促市级行政监督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区(市)县交叉现场核查、抽查复核等方式,对各区(市)县摸排情况严格把关。

针对秦建洪案件暴露出的个别党员干部在招投标工作中以权谋私等问题,成都市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近年来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等进行逐一核实、逐一销账,并鼓励有问题的干部职工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主动说清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不按要求主动说清的,从严从重处理。

“系统治理主要针对两类对象,一是我们自己的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监管、人员资格核查、业绩核查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情况;二是我市建筑企业,是否存在利用重组、分立来承接资质,非法牟利等制假造假情况。”成都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加强对村社一级小微工程的监管力度,郫都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鲁啸飞建议,对村(社区)涉及到镇属部门工程类项目的,镇属业务部门要参与指导和监督,对项目立项、招标方式、质量监管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阳光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将监督职能落到实处。同时,全面开展村级财务审计,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在成都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廖耀强看来,整治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除了从严查处、推动整改外,还要以系统治理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分析研判,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源头上解决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工程建设领域庞大复杂,腐败问题整治是系统工程,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纪检监察机关、各类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齐抓共管、综合施治,长期作战、久久为功,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来说,要把防治腐败与行业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从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倒查存在的漏洞和短板,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体系,落实监管职责,压缩权力在工程建设领域设租寻租的空间,完善发现问题、揭露问题、解决问题的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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