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一、根据《民航飞行学院纪检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学院纪检部门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干部涉嫌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和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检举控告。
2.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3.对所在单位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4.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纪检部门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民航飞行学院纪检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307
2.直投信箱地址:①图书馆一楼西北侧门口(服务社侧)
②三教1号门外侧(考试培训中心侧)
③二教大门外侧
3.网络邮箱:yjw@cafuc.edu.cn
4.举报电话:0838-5182191
附件:《民航飞行学院纪检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