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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发布人:郑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1-16 00:00:0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1-04 06:00

1.上饶市城投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炳华违规操办女儿满月、周岁酒席问题。2017年1月15日、2018年1月13日,黄炳华先后为其女儿操办满月、周岁酒席,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礼金8400元。2018年10月,黄炳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退回。

2.省能源集团公司贵州矿业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云南分公司总经理黄继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3月,黄继萍在未经上级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以42.61万元的价格超标准购买丰田越野车1辆。2017年6月至10月,先后4次违规私自使用公务用车,发生费用9380.5元。2018年3月,黄继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降级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3.瑞昌市运管所所长姜文胜违规转嫁公务接待费用问题。2018年2月,瑞昌市运管所所长姜文胜将该所公务接待费用2.44万元,违规交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2018年9月,姜文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瑞昌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南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樊国华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8年4月至7月,樊国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违规收受4名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共计4500元。2018年9月,樊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5.资溪县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志贤公务接待违规上酒水问题。2018年5月16日,资溪县建设局在接待省住建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验收检查组(由石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让其带队)用餐中,黄志贤违规安排上酒水,并将398元酒水费计入菜金报账。2018年8月,黄志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让其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酒水费用由个人承担。

6.新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正科级干部黄任平违规参与“以钱为注”娱乐活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2018年9月27日下午,时任新余市委组织部知工科科长黄任平在上班时间参与“以钱为注”的打牌娱乐活动,打牌结束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随后又到高档娱乐场所参与有偿陪侍的娱乐活动。2018年11月,黄任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调离处理。(江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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