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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发布人:郑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2-09 00:00:0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2-09 07:00

1.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稽查四处处长金义强等人违规接受企业宴请问题。2018年5月22日,金义强带领稽查四处干部周露,会同宝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谢民航、副队长陈剑青、干部宫圣顺和冯少军,在对宝山辖区内的印刷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后,于当日午间,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餐费约1800元。2018年9月至11月期间,金义强、谢民航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露、陈剑青、宫圣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冯少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2.金山区建筑管理所质量监督科副科长阮欣等人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2月,阮欣带领质量监督科干部姚德馨、张小芳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建设单位负责人安排的宴请,并每人收受现金1000元。此外,阮欣还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等赠送的现金、消费卡共1万元,并分送给姚德馨、张小芳。2018年6月,阮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姚德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7月,张小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3.青浦区赵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钟志林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春节前夕,钟志林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健翠、办公室主任韩梦迪、工会主席宋莉莉等四人,违规接受有业务往来的某企业的宴请,并每人收受现金1000元。2018年8月,钟志林、王健翠、韩梦迪、宋莉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4.闵行区七宝古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俞明龙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7年11月,俞明龙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企业赠送的现金,每次2000元,并收受香烟一条。2018年8月,俞明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违纪款。

5.普陀区万里街道万二居民区原党总支书记杜洪亮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2017年春节前夕,杜洪亮先后两次收取居委会购买服务的某企业赠送的礼品。杜洪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杜洪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违纪款。(上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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