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迈过“人情坎儿”
“说情电话,接不接?熟人探望,见不见?发现问题,查不查?”纪检监察干部面对这些问题,不能回避,不能视而不见,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一旦冷眼旁观而“放手”,最终不仅对方跑不掉,自己也会受到严肃处理!
网友“瑾口玉言”:日常工作中,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因担心得罪人,不愿主动监督;因担心被打击报复,不敢执纪执法;巡察过程中,少数领导干部打着“保护干部”“维护地方政治生态”的旗号,要么只巡不察,要么只察不办,要么一办就小。
浙江省岱山县纪委监委推行异地巡察,着力破解基层监督“人情关”。图为群众到巡察组反映问题。方桃飞 摄
网友“海阔天空”:如今的社会,交通、通讯都非常发达,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频繁,“关系网”也越拉越大、越撒越开,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亲戚、同事、同学,还有不少“社会朋友”。在这种情况下开展监督工作,一般的纪检监察干部都难以完全避免“人情”困扰。
网友“薰染樱花落”:“熟人社会”的存在,使得一些被监督单位的干部心存顾虑,不敢反映真实情况。因为他们担心,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人,一旦自己举报了谁、反映了什么情况,被举报者一定会想方设法打听,而一旦这些信息暴露,自己肯定也落不到好下场。
网友“jielide”:“熟人社会”监督难。因为“熟”,在监督时往往会碍于情面,不愿意去真监督。而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再遇到说情的,就有可能“高抬贵手”,使监督失之于“宽松软”。
让熟悉变陌生 打破“熟人社会”桎梏
“熟人社会”关键在一个“熟”字,如何避开熟人、避开说情、避开关系,全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通过交叉检查、异地巡察、提级巡察等方式,尽量让“熟”变“生”,尽力抓早抓小,避免党员干部“小错误”酿成“大祸患”。
网友“磬乡镜明”:安徽省宿州市探索实行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让巡察组人员“人地两疏”,既最大限度减少了“关系网”的影响和“说情风”的干扰,也消除了基层群众在反映问题时的后顾之忧,有效破解了以往巡察干部“不敢巡”、被巡察对象“不怕巡”和基层群众“不信巡”的困局。
重庆市万州区纪委监委通过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方式,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图为该区第八纪检监察室干部在长岭镇青石社区组织召开院坝会了解情况。李方伟 摄
网友“阳诗祺”:湖南省道县纪委监委通过创建“巡回协审”办案平台,将全县25个乡镇场和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4个巡回协审组,推行“县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工作模式,有效破除人情关系的干扰。截至目前,巡回协审组共主办各类违纪违规案件34件,协办违纪违规案件41件。
网友“布朗清风”:云南省施甸县纪委监委通过微信公众号开设“信访举报随手拍”平台,将印有“随手拍”二维码的宣传品摆放到县乡村三级服务窗口单位,方便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监督工作人员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破解“熟人好办事”现象。
支招献策 剑指破解“熟人”困局
“熟人社会”里,有的因为熟人关系不讲党性不讲原则,有的因为熟人关系失了理想丢了信仰,有的因为熟人关系罔顾法律葬送前程。为避免这些问题发生,网友们纷纷建言献策。
四川省泸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协作片区”,强化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搜集。图为该区第七协作区纪检监察干部在毗卢镇莲花村核实扶贫补助款领取情况。吴威 摄
网友“南孔樵夫”:一是警示教育走在前。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念头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制度篱笆扎在前。督促各单位建章立制,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严格内控机制。三是党规铁律讲在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面对说情人员,率先宣讲纪律规定,让对方不好开口、不敢开口。
网友“寿宁山人”:一是落实回避制度。涉及人情干扰的监督执纪,及时回避,避免尴尬,确保公平公正。二是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提级办理或督查督办,以有效避免人情干扰。三是落实责任追究终身制。让执纪执法人员时刻绷紧“质量”这根弦,让每一件案子经得起历史检验。
重庆市大足区探索创新“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报告制度”,有效管住管好“小微权力”。图为该区棠香街道工作人员向来访者介绍社区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情况。涂尧 摄
网友“李承育”:一是“异地穿插”监督。统一协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实行异地穿插监督,坚持动态更新每次监督排序,避免因交叉互检出现人情干扰情况。二是“临时抽调”监督。从专业人才库随机抽调人员,组成临时工作组开展监督,坚持一次一调整、一次一授权。
网友“Burningtime”:一是加大“交叉”力度。通过交叉监督、交叉巡察、交叉办案等方式,有效整合、分配监督执纪力量,强力破除人情干扰。二是强化自我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不敢监督、担当不力、失职失责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强化警示震慑。落实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廷志)